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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相关介绍(济南市民政局相关介绍资料)

时间:2023-12-02 09:47:21作者:装饰建筑网 分类: 装饰材料 浏览:805

民政局,是一个能给我们带来幸福的地方。为什么这么说呢?民政局是可以领结婚证的地方,而当人们去领结婚证的时候,就证明自己找到了陪伴自己一生的人,一定会很幸福,所以民政局是一个带来幸福的地方。其实民政局也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很多民政问题,所以民政局也是一个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地方。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济南市民政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济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简介

济南市民政局相关介绍(济南市民政局相关介绍资料)

1.济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6086号电话:0531-82078652

2.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济南市齐家村37号电话:0531-86416467

3.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济南市华新路13-2号邮编: 电话:0531-8641646

4.济南市槐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尉十路332号电话:0531-87589338

5.济南市平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济南市平阴县府前街19号电话:0531-87589337

6.济南市槐荫区民政局西南婚姻登记处

地址:纬十路210-1附近电话:0531-86715317/0531-86851716

2.济南市民政局服务指南

1、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须由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智力障碍不能表达意愿的,由村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价,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村内予以公告;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村内予以公告;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村内予以公告;无重大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将评估意见及相关材料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供政府审查和批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和相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经批准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未达到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审查。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以上是济南市民政局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看完之后会更加明白。如今,人们领取结婚证时并不知道地址在哪里。本文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您只需按照上面介绍的地址即可找到。另外,小编提醒大家,民政局的工作时间一般是上午9点到下午5点,中间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他们周末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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