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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开票时要备注吗,装饰工程开票需要备注吗

时间:2024-08-10 11:48:32作者:装饰建筑网 分类: 装饰工程 浏览: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饰工程开票时要备注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装饰工程开票时要备注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建筑行业发票备注信息有哪些?

建筑服务发票

装饰工程开票时要备注吗,装饰工程开票需要备注吗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发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发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根据2019年新规定,所有建筑行业发票,都必须在备注栏清楚标记“”项目名称:合同项目名称或规划许可证上的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所在的市(区)具体位置或规划许可证标注的地址。

为了减少发票开错的问题,最好要求发票签收方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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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涉及不动产项目的交易、服务,如出售、出租、在建等,开具发票时都必须在备注栏里注明不动产地址及项目名称。否则为认为未按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得用以记帐凭证和抵扣凭证。

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在自开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

1、依据2016年第23号文件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更是明确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3、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建筑企业,在开票知道填写备注栏信息,但存在着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比如,对于项目名称,必须准确填写开发或建设项目的名称。但有的企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票时,填写供电工程、装修工程等,没有填写项目案名;对于项目地址,有的没有填写到县(区)级行政区划。在营改增之初,个别税务人员在代开发票时也存在没能准确填写备注栏信息的情况。

4、对于没有按文件规定准确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发票,必须退回重开。

2018年我们在做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发现企业取得的大量建筑服务发票,没有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企业花了大概四、五个月的时候,才将这些发票全部换为合格发票。

5、我们建议企业在发票审核环节,一定要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能认为差不多就行了,否则作为不合格发票处理,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饰工程开票时要备注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饰工程开票时要备注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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