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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常见问题(收房常见问题有哪些)

时间:2023-11-17 00:20:59作者:装饰建筑网 分类: 装饰装修 浏览:591

、问题一:未能按时交房

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会在交房前十多天以挂号信的方式向买家邮寄交房通知,告知买家具体交房时间以及需要携带的资料。开发商同意的交付期限一般为收回通知发出后30天内。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般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自通知截止之日起,购房者应承担购房的全部风险和税费。

收房常见问题(收房常见问题有哪些)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应写清楚邮寄地址。必须是一个容易接收并能保证个人签名的地方。如果合同约定的收回期限恰逢购房者出差,可以通过电话或向亲友询问具体情况。如果您无法如期到达,可以书面委托亲友,也可以及时联系开发商再次预约并书面确认。

问题二:开发者证书不完整

开发商资质不全的,应要求开发商在验房前出示《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并取得《住宅使用须知》、《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综合验收证》证》、《验收记录齐全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以及各类相关验收单,如《居民房屋验收交接表》、验收意见表(如《房屋建筑规范》等)。文件齐全后才能在入住表上签字。如今,很多房地产项目没有齐全的“三证一证一表”,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该房产整体建设尚未完成,相关部门无法受理。

对策: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不占有房屋。如果确实需要接管房屋,还必须在《居民房屋检查交接表》、《房屋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注明“未见文件”,并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复印件。

问题三:先签文件再看房

先看房再交费、签署文件的购房程序是比较合理、正常的程序。但开发商大多采取先付钱、填表、签署文件、再看房的方式,让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在合同中附加条款,先验房再入住。如果不验房,房子就不会被拿走。原合同无约定的,可在房屋收据单上注明“房屋未验房”字样。如果看房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可以和开发商商量解释。

问题4:开发人员尽量减少重大问题

对于业主验房时发现的问题,比如墙地砖开裂、漏水,甚至是结构问题,有的开发商总是说这些只是小问题,到时候修一下就可以了。他们极力阻止业主让他们在验收文件中包含问题。

对策:无论开发商的陪同人员有多么誓言,业主都应该坚持这样的原则:一旦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必须记录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如果物业根本没有准备验收登记表,您必须自备纸笔,将相关问题一一记录下来。

问题五:社区设施不齐全

业主在验房时,不仅要检查房屋的内部,还要仔细检查小区的整体规划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同时建造的车库、会所、景观花园等。时间。

对策: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将开发商的承诺写入合同条款,并保留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材料。检查配套设施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和开发商出售房产时的承诺进行检查。入住后发现问题,业主委员会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问题六:冠名乱收费

尽管物价局对入住相关费用有明确规定,但部分开发商在交房时仍起名收费。

对策:在接管房产时,应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携带应缴费用明细表,与开发商要求的金额进行比较。最好带个计算器,仔细计算每一笔账。如果您发现任何不合理收费,应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如有必要,您可以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另外,看房后、签署《房屋验收表》前,一定要先签署《物业管理协议》,事先约定,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了解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以及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如何计算。在房屋验收过程中,购房者必须明确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一旦发现问题,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反馈给开发商,并要求开发商及时进行相应的维修或赔偿。如果确实无法收房,必须详细说明不收房的理由,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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