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灯具时,我们通常会被灯具本身的设计和形状所吸引。但是,您知道这些灯产生的光有什么区别吗?您知道这种差异会影响人们的情绪吗?我们的眼睛对光的第一感觉是黄色(暖色)或白色(冷色)。科学表明,夜间接触黄光更有利于健康。为什么是这样?今天西安…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无效,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工程备案合同与实际施工合同不一致,需要以备案合同为准来进行结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2、备案合同和实际施工合同不一致的话应该要依照备案合同的,因为备案合同已经经过国家的机关进行检验和备案,更加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当备案合同和实际施工合同发生争议时应该参考备案合同。
3、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合同纠纷案件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第二条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另立合同而且同备案合同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来结算的,即使不是招投标的项目,但是按照招投标的程序进行的备案也是要按照备案合同来核算。
4、备案的施工合同和实际签订的合同不同的时候从法律的角度是以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相关规定。
5、会导致太多的合同无效,该条规定了“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装修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它则不作要求。 从该办法来看是将部分装修活动纳入了建设工程调整范畴。 故在当下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无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无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